2007年青岛市福彩公益金计划安排
根据国家及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,目前我市福利彩票收入的分配比例是:50%用于奖金返还,15%为发行费,上缴中央、省20.125%,我市留用14.875%。留用我市的14.875%作为全市社会福利和公益事业的公益金。
自发行福利彩票以来,我们遵循福利彩票“扶老、助残、救孤、济困”的发行宗旨,严格落实民政部、财政部《社会福利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》([1998]124号)文件精神,通过福彩战线员工的共同努力和全市广大彩民的积极参与,我市福利彩票累积销售60亿元,连续七年销量位居全国同类城市第一。筹集福彩公益金21亿元,为地方增加税收5亿元,资助社会福利及公益项目6000多个,受益人群约计200万人次。同时也为全市提供了6000余个就业岗位,其中安排下岗职工和贫困低保人员5000多人。
2006年公益金使用严格遵循专款专用、量入为出、讲求绩效的原则,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如:投入2600多万元首次在全市建立了8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制度,为18.3万名8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发放了150元的体检补助费。这一举措的实施,营造了全社会关爱老人健康的良好社会氛围。投入1600万元实施的市政府实事项目“双千”计划,新建5处“爱心护理院”,使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28张,使市内四区养老床位增加了1609张,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增加了1469人,把“双千”计划做成了“三千”计划。2006年还从福彩公益金投入5500万元,建设了拥有399张床位的爱心护理院,目前已进入试运营阶段。投入400万元实施的“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”,为1000户持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残疾人新建了住房,改善了弱势群体的住房条件,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发展。
2007年计划销售福利彩票12.5亿元(电脑福利彩票8亿元,中福在线4.5亿元),可筹集本级公益金1.859375亿元。加上2006年度结余,扣除中福在线返还各区市部分, 2007年度本级安排福彩公益金为1.9197亿元,具体资助项目如下:
一、社保、抚恤,共计4410万元
(一)城乡社会救助2886万元。其中: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650万元,用于城市低保提标1276万元,用于孤老和低保家庭残疾人提高生活标准200万元,用于城市居民临时困难救助200万元,用于困难居民医疗救助500万元,用于市内四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增发春节生活补助60万元。
(二)2008年困难群众春节慰问824万元。其中:用于部分贫困村、困难户、敬老院、社会福利机构及孤残儿童寄养家庭走访慰问150万元;福彩慈善送温暖活动600万元;散居社会孤儿慰问及生活补助74万元(其中:慰问22万元,生活补助52万元)。
(三)农村“三老”优抚对象大病救助400万元。
(四)优抚对象住房维修改造300万元。
二、残疾人事业,共计575万元
(一)市残联安居工程经费400万元。
(二)市麦岛精神病院与市残联联合开展困难精神病人免费送药、残疾人帆船队训练等175万元。
三、老年福利事业,共计7983万元
(一)全市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150万元。
(二)2007年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补助费用3000万元。
(三)市政府实事之一“养老服务业双千计划”2500万元。
(四)社会服务人员培训100万元。其中: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70万元,社会工作者培训30万元。
(五)市政府实事之一“镇镇建敬老院”项目1500万元。
(六)百岁老人补助57万元。
(七)青岛福彩爱心护理院内部装修及设备购置500万元。
(八)资助市老年文体团体、老人节慰问看望老人60万元。
(九)购置艳丽服装厂厂房改建老年公寓116万元。
四、社会公益事业,共计6133.78296万元
(一)市儿童福利院办公区改造、购置成年孤儿经济适用房及实施“明天计划”120万元。
(二)孤残儿童家庭寄养补助149. 78296万元。
(三)实施儿童福利“蓝天计划”工疗工场项目建设1725万元。
(四)青岛市社会福利院院内设施改造、红岛康复站寄养人员补助及直属福利单位供养对象大病应急治疗240万元。
(五)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维修改造、困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规范化建设及社区图书援建等合计375万元。
(六)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和活动用房1100万元。
(七)市救助站建设976万元。
(八)困难家庭学生教育及儿童节慰问200万元。
(九)福彩消防进社区100万元。
(十)福彩紧急救助200万元。
(十一)福彩公益性宣传、慰问演出及演出地资助578万元。
(十二)“一户一策”帮扶170万元。
(十三)资助三峡建设100万元。
(十四)市慈善总会基金100万元。
五、紧急救助金95万元
以上总计1.919678296亿元,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。上述资助项目,有关部门将根据项目重点类别、完成期限和2007年彩票销售、福彩公益金到位情况,依次按程序予以拨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