嘉宾: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副主任 黄严冰
朱某:我与妻子在6月份协议离婚。离婚前我买了张10元的福利彩票。离婚后开奖,我中了5000元。前妻得知后要求分割奖金2500元,理由是彩票是离婚前所购,属夫妻共同财产。我则认为奖金是离婚后取得,不属夫妻共同财产,故不同意分割。请问这类纠纷该怎么处理?
嘉宾: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彩票是不记名不挂失,兑奖时只认中奖彩票与持身份证的兑奖者登记身份,而且彩票发行机构按规定不能公开或透露中奖者的身份,因此,彩民不能私自向彩票发行机构了解中奖者的身份,况且,此类纠纷不属于彩票发行机构管辖范围。彩民如遇此类纠纷,可向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咨询或应向法院提出起诉,彩票发行机构将根据法院的有关要求依法协助调查。